简介: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获得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理论仔细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政治热点总结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虐待儿童事件的投稿人被告,不冤罪吗?这个事件的影响很大,主要是投稿被网民大量发送和评论,源头是投稿人,但投稿人似乎无法控制以前的发展状况。投稿人的罪过只有这些,足以分担赔偿金的责任。据报道,前几天江苏南京浦口养母虐待儿童事件的男孩及其亲生父母向江宁法院驳回民事诉讼,年投稿求助的南京网民以名誉损害、隐私侵害为理由,向该网民明确提出了合计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江宁法院已每月立案法院。写这个消息,笔者的第一感觉是交通事故,没想到不会提起这样的诉讼。
和很多网民一味谴责男孩子的亲生父母不同的是,笔者实际上这样的诉讼价值不大,甚至有些不合理的意思。但是,法律职业要警告我,不是直观的,而是合理的分析。我注意到这次男孩及其亲生父母侵犯隐私和名誉控告投稿人,请不要区分有关法律的规定。
男孩及其亲生父母在投诉中被称为隐私,包括男孩的肖像权、男孩是继子等内容,严格来说,这确实是当事人的隐私。法律规定,个人隐私不受法律保护,袭击他人私生活,公开发布他人隐私的不道德,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不道德,也是违法行为,侵权人应该分担适当的法律责任。但是,这只是法律的实质性规定,必须明确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但是,在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没有隐私这一具体的法律概念,只有《侵权行为责任法》提到了隐私。隐私也不是独立国家的人格权,而是利用司法解释维护名誉权,间接维护市民的隐私。那么,投稿人的是否侵犯了男孩的名誉权这应根据侵权行为的四个要件进行确认,即确实名誉受损的事实、行为者不道德违法、违法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者主观犯罪。笔者指出,如果以此标准确认投稿人的不道德,就不能确认投稿人的不道德包括侵权行为。
因为投稿人的不道德不是违法的,投稿人只是通过网络公开发表了男孩子受到折磨的事实,可以说是公开发表的检举,既没有被过高评价,也没有隐瞒事实,没有虚构,没有被诽谤,也没有主观的罪行,也没有被诽谤更何况,在投稿人的投稿中,男孩子是折磨事件的受害者。另外,投稿人用于男孩子的肖像画,但是没有以利益为目的,进行了技术处理(如在未成年人的脸上打马赛克等)。这个事件的影响很大,主要是投稿被网民大量发送和评论,源头是投稿人,但投稿人似乎无法控制以前的发展状况。如果投稿人说有罪,那个罪也只有这个,足以分担赔偿金的责任。
但是,这个事件也要警告人们,在选择网络投稿方式,检举他人的不正当行为时,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避免困难,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更多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正当理由声明]本文源于网络发布,专门用于自学交流,不包括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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